勞工在最近又陷入「無薪假」的恐慌中,事實上,也有部分的廠商已經開始安排員工無薪假。姑且不論「無薪假的發明者是否能取得諾貝爾獎」,但是對於勞工的生計確實已經造成影響。

如果就法律來看,雇主如因為經營不善之理由,要求勞工無薪休假,必須先經過勞資協商,至少也要取得勞工同意,才能不用負擔發放無薪假期間工資義務的效力。如果雇主未經勞工同意,片面宣佈無薪休假,勞工仍然可以請求這段休假期間的工資,勞工也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27條之規定,請求當地縣市政府命令雇主限期內給付工資;勞工還可以因此終止契約,請求資遣費。

事實上,勞工願意接受無薪休假,往往是在「解雇無薪」與「暫時無薪」之間所做出的無奈決定。對於勞工而言,當雇主告知無薪休假,如果不願意接受條件,接下來面對的結果恐怕就是解雇,上述的法律補救措施,大概也就是在最後無奈的情況下才會向雇主訴求法律保障。大部分勞工遇到的情況,應該都會因為恐懼被解雇,而默默的接受雇主安排。所以,當面對無奈的無薪休假出現,除了最後的法律手段,我們還能做什麼?

當無薪假發生,我們可以思考的第一個問題,就是為什麼會在這個產業?或是為什麼會在這家公司?即便景氣不佳,也不會是全部的產業都陷入經營環境惡化的情況,為什麼是這個產業?是不是因為這個產業已經面臨轉型期,或者是這個產業已經習慣性的成為景氣惡化的第一道防線?如果是,那麼應該思考的是思考個人的轉型,而不是跟著這個產業一起沈船。就公司的選擇,可能就會更重要。部分的公司經營者,之所以選擇無薪休假,而不是選擇資遣員工,是因為還有繼續拼搏的衝勁,以暫時緊縮人力的方式度過難關。然而,為什麼是他在難關中?即便在艱困產業中,也還會有賺錢的公司。而為什麼不是他的公司賺錢,而是他的公司希望員工可以同意無薪休假?當無薪假降臨,第一個要思考的問題,就是自己的產業別與公司,是不是出了狀況?如果是,就要思考下一個問題,我們應該往哪走?

如果是中年遇見無薪假,這段期間可能必須思考的就是薪水與未來。事實上,如果無薪假超過三個月,恐怕要立即思考離職的可能性,因為這會讓原來的儲蓄水位直線下降,如果到三個月後才發現復職無望,全家的生計就會出現生存問題。至於尋覓的工作,當然是先求有,再求好,畢竟我們已經不是「一人飽全家飽」的時候,生存還是最重要的。

如果還沒到中年轉職的時候,選擇性就會比較高。在這段短暫的休假期間,除了考慮轉職或離職的可能性外,或許可以嘗試去完成過去想做而沒做的事情。例如國外打工、國內或國外自助旅行,都會是一個可以嘗試的選擇。不論是到日本或澳洲短期工作,不僅可以擴大自己的工作經驗,還可以讓自己遠離現在的環境,更冷靜的思考自己是否適合原本的工作領域。如果想要去的國家沒有打工的可能,也可以利用少少的預算到當地旅行,丟開旅行社的豪華規劃,真正去體會當地人的生活。

在1996年的經典日劇《長假》裡,曾經有這樣一小段話:「這麼想吧!當你不論多努力,事情都沒轉機,就當上天賜你一個長假。你可以充實自己,放鬆自己,關心身邊的人。等假期過後,人生就會出現轉變。」面對無薪休假,確實是一件無奈的事情,在同意與不同意的兩難中,如果不能立刻下決定,不妨就當作是上天給我們的長假,或許未來的人生將會有不一樣的決定。

 

 

呂秋遠

部落客

我講的不是法律,而是人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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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凱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